上海转学要什么手续?上海高中学籍如何办理?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5-23 17: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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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转学要什么手续?上海高中学籍如何办理?
上海高考报名政策是学籍+户籍,缺一不可小学、初中转学上海:不需考试,直接进入上海重点学校。高中转学上海:参加转学考试,据成绩分配学校;或者直接转学进入市重点。择校:如何进入一个理想的高中、初中、小学。可以不考试直接择校。借读:进入市、区重点借读。学籍:无上海学籍者可想办法获取。上海学籍的取得方式:1、引进人才居住证。2、在沪大企业。3、...请问有哪些上海私立学校可以招收外省市高中生并且可以办理学籍?
其实没有上海户口也不要紧的,只要有居住证一样可以进入上海的高中就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2〕6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问题通知如下: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其子女在本市就读中小学。二、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须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且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三、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向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符合第一条的境外人员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三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四、符合第一条人员的子女需从外省市高中转入本市普通高中的,在居住地所在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转制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须先接受学校测试,测试后,学校同意转学的,应将名单及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学生或家长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五、符合第一条的境内人员子女,取得本市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参加上海卷统一高考,报考本市部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六、《居住证》有效期过后且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将不再适用上述第二、三、四、五条。 上海高考报名条件是: 除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学生外,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含在本市高中阶段毕业经公安部门审核颁发的蓝印户口,或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子女或本人),以及市教委批准的其他招生对象,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包括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综合以上的政策,你要想在上海参加高考是有很大的难度的。父母使用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子女可以入学吗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暂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以下简称《实有人口管理若干规定》),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已有了明确规定。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实有人口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加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是当前强化社会综合管理的有力抓手,更是做好平安世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县教育局要从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中小学认真学习与贯彻市政府《实有人口管理若干规定》,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二、统筹规划,管理到位。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区域招生整体工作中,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要通过网上公示、招生入学咨询、深入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相关招生入学政策,做好服务告知工作。 三、政策保障,规范操作。凡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本市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按下列要求实施: (一)申请入学的条件 申请入小学、初中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时间一年及以上。在《临时居住证》续签有效期内,小学毕业可继续申请升入初中就读;否则,视为不再需要在沪就读初中。 (二)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 1.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 2.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3.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1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 国家统一实行社会保险项目后,以国家所颁布的社会保险项目缴纳记录为准。 4.预防接种卡。 在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时,应提供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以便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入学程序 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需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指定时间持上述证件,前往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申请入学,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享受待遇 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沪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期间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上述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正常转学的,按《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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