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户籍上海国际初中 高分问关于初中生留级的问题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0-14 1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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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申请条件
香港身份证申请条件如下: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香港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是香港地区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是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

香港身份的好处:
1、子女教育
香港永居香港实行15年义务教育(幼儿园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学生每学期仅需缴纳书杂费便可就读香港公立中小学,享受世界一流的教育资源。
而在申请大学方面,不但可以直接申请直通国外名校以及通过华侨生联考,免考等还可以入读内地名校(如清华,北大等),香港8大校在QS、THE等排行榜中常年榜上有名

2、轻松获得海外身份
英国,加拿大等国最近陆续出台针对持有香港永居及护照的人士给于轻松获取该国工签及绿卡的便捷通道。
3、护照免签政策
2021年世界最强护照排名出炉,香港第19位,香港170个免签国家/地区的数量还是非常吸睛,这种免签的身份优势能够极大地节省时间,全球出行都会非常便捷。英国,加拿大等国为香港身份的更是提供了轻松获得该国永居及长期居住的便利通道。
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
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聘请全国著名学前教育专家朱家雄教授为专业顾问,另邀上海市学前教育特级教师、市儿童保健专家等共同进行专业指导;建有全市唯一的实训中心,近期将建设学前教育专业楼,集专业教室、艺术技能训练房、模拟早教中心、幼儿园为一体。与上海市多个区县教育局及几十所一级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近100%,深受托幼园所欢迎。
先在拥有学前中专班、中高职贯通班、中本科贯通班三个人才培养方向。具体介绍如下:
(一)学前教育中专班介绍
1.培养目标:主要面向托幼园所、社会福利院等育儿机构,培养在学前教育第一线能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教工作,具有公民基本素养和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等保育人才。
2.专业优势:学前教育专业是国家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上海市精品特色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上海市职教名师1人,闵行区骨干后备3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达70%以上。实训条件优越,集信息化、国际化、真情境、多功能、人文、理实为一体的6000m2学前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即将投入使用。园校合作紧密,目前与上海市多个区县教育局及几十所一级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建立了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除此之外,该专业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领衔开发上海市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国际化水平学前教育(中高职贯通)专业教学标准,上海市精品课程1门,主编的四本教材即将由华师大出版社公开出版。
3.主干课程:托幼园所保教工作入门、幼儿生活保育、幼儿常见病症识别与应对,幼儿园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幼儿问题行为识别与应对、0-3岁教养、幼师音乐基础、幼师舞蹈基础、幼师美术基础等。
4.升学与就业:毕业时,可推荐至上海市各区优质幼儿园、早教中心、儿童乐园、儿童福利机构等担任保教老师、保健助理、育婴师。也可到高校继续深造。
5.招生条件: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同时符合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
6.学籍与收费:按市教委文件规定,中等学前教育专业享受专业奖励,中职阶段免学费书本费。
(二)中高职贯通 学前教育(幼儿保健)专业
学前教育(3+2)中高职贯通专业,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与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实施“中职—高职”贯通培养模式。三年在群益职校就读,二年在行健学院就读,毕业后可获得高校大专毕业文凭。
1.培养目标:面向托幼园所,培养在学前教育第一线能全面负责托幼园所婴幼儿卫生保健工作,能对婴幼儿进行教养指导,并能向托幼园所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实践反思能力、终身学习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幼儿园保教人才。 2.主干课程:学前儿童常见病症识别与应对,幼儿园意外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婴幼儿营养、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实施以及幼师口语、幼儿文学、幼儿音乐、幼儿舞蹈、幼儿美术等艺术技能课程。
3.招生条件: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同时符合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
4.录取办法:面试合格后(四月中下旬面试),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中考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
5.升学与就业:本专业和上海行健职业学院(3+2)中高职贯通培养,三年在我校就读,成绩合格后直升至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就读二年,毕业时获得大专文凭。
岗位群:托幼园所保健老师、幼儿教师,托儿所(早教中心) 育婴师。
6.学籍与收费:按市教委文件规定,前三年中职段按奖励专业政策免学费书本费,后二年高职段按收费标准执行。学籍按五年制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三)学前教育专业(3+4)中本贯通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3+4)中本贯通专业,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与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实施“中职—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三年在群益职校就读,四年在天华学院就读,毕业后可获得高校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1.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中本贯通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幼教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深厚职业发展基础,能适应上海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胜任0—6岁儿童保教和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学前教育专门人才。
2.招生对象
符合2016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40名。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无色盲,无精神病史。
3.录取办法
面试合格后(四月中下旬面试),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录取总分须达到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
4.学籍与收费
按市教委文件规定,前三年中职段按奖励专业政策免学费书本费,后四年本科段按收费标准执行,并按七年制中本贯通培养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5.升学与就业
中职成绩合格,直升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6.岗位群:幼儿园教师,托儿所(早教中心)育婴师、儿童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师。 我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是国家级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聘请国内著名设计师为专业顾问,另邀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知名服装院校教授共同进行专业指导;建有市级服装实训中心,配有服装工艺室、服装制版室、服装CAD室、服装语音室、服装营销实训室、服装营销橱窗陈列室、服装产销一体孵化基地等并拥有一系列先进的服装实训设备,为学生打造梦想的摇篮。
在历届上海市星光计划,全国中职服装大赛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
1.培养方向:
主要培养服装设计师助理、服装橱窗陈列展示助理、服装专卖店店长助理、服装工程分析师、企业高级打版师、企业高级工艺师等。与上海市多个服装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近100%,深受服装企业的欢迎。
2.核心课程:
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立体造型、服装CAD技术、服装营销学、服装橱窗陈列等。
3.就业与升学:
东方国际创业闵行服装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锦港进出口有限公司、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世界500强)、广派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香港独资),也可升入东华大学、上海东海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市工艺美院等。
4.校企合作:
东方国际创业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经营服装和原辅材料内销及出口的大型服装企业,该公司自09年与我校服装专业合作办学以来,委派公司高级主管及技术骨干力量参与我校课程设置、教材审编工作,并广泛吸纳我校优秀毕业生从事公司重要岗位工作。
5.招生条件:
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对服装专业热忱的学生。
(二)中高职贯通服装设计专业
1.培养方向:
培养具有敏锐的服装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及实践知识,熟悉服装款式设计方法,能独立完成服装制版、推板及成衣制作,并能熟练地运用服装CAD系统进行辅助设计,同时具有(从事)现代成衣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服装贸易及市场开发等能力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能从事服装制版、推板、质检、服装CAD操作、工艺指导书编制、工艺流程安排、外贸企业的接单与跟单等工作。
2.核心课程:
人物造型基础(素描-线描)、服装平面构成、服装立体造型、服装材料学、成衣基础工艺、色彩构成、服饰图案、市场营销、电脑绘图基础、服装陈列设计、服装面料创意、针织服装设计与工艺。
3.就业与升学:
本专业和上海东海学院(3+2)中高职贯通,三年在我校就读,二年在上海东海学院就读,毕业文凭为大专。就业方向主要为服装企业技术部门、研究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服装教育培训等领域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制版、服装成衣生产、服装生产管理、服装CAD、服装市场营销及服装培训等方面工作,同时也可胜任外资企业的相关技术工作,如服装接单与跟单、服装贸易等,还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
4.招生条件:
具有一定美术基础,思想品德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口吃,对服装专业热忱的学生。 (一)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我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成立于2005 年,是我校创建国家教育改革示范校重点专业之一。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专任教师10人,兼职教师 10 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2人,中级职称8人,双师型教师9人,目前在校学生500余人,通过发展和建设,数控技术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建设、实训条件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已具有一流的教学实训基地和先进的数控实训室、钳工实训室、车工实训室、CAD/CAM 模拟仿真实训室、PLC实训室、冷加工实训室、5 轴加工中心、数控体验中心等设备。
本专业先后与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恩格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博朗(上海)有限公司、罗信精密零件(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本专业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 96 %,专业对口就业率达 85 %以上,双证获取率达 100 %。
1.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主要面向航天航空、汽车、机械、电子、电器、日用品、模具制造等企业,在生产第一线能从事数控车削加工、数控铣削加工以及相关机械冷加工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等应用型技能人才。
2.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及计算机绘图、机械设计基础、金属工艺学、机械制造工艺基础、数控机床操作与编程、CAD/CAM等。
3.办学特色
校企合作,实境育人
4.就业与升学
毕业生可推荐至机械加工制造、机械设备类企业工作。
5.企业合作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恩格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博朗(上海)有限公司、罗信精密零件(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上海臼井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花王有限公司、上海汇众萨克斯减震器有限公司、索斯科锁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
(二)中高职贯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数控技术应用中高职贯通专业是顺应职业教育立交桥的形势下,经过市场调研于2013年申报成立的,师资力量雄厚,设备条件先进,学生毕业后可直升上海电机学院深造,也可进入企业参加工作。
1.培养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面向航天航空、汽车、机械、电子、电器、日用品、模具制造等企业,从事数控机床的操作、数控加工工艺及程序编制、数控机床调试及维修、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等领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数控高等技术专门人才。
2.核心课程
工程力学、机械制图(含计算机绘图)、机械设计基础、金属工艺学、互换性与测量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数控机床加工工艺、数控机床加工与编程、CAD/CAM、PLC编程与应用、机电传动与控制、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等。
3.就业与升学
成绩合格直升上海电机学院数控技术运用专业。
4.中本贯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中本职贯通专业是顺应职业教育立交桥的形势下,经过市场调研于2015年申报成立的,师资力量雄厚,设备条件先进。三年在群益职校就读,四年在电机学院就读,毕业文凭为本科,工学学士学位。
5.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机械设计制造、电子技术、控制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技术应用能力与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将机、电、液技术进行有机融合,在本专业领域相关企业、科研单位生产第一线从事产品的设计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与技术服务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6.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电气CAD、电气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编程、数控编程与操作、数控加工工艺、液压与气压传动、PLC原理与应用、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机电传动控制、机械工程测试技术、机电系统等。
7.就业与升学
成绩合格直升上海电机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中本职贯通专业是顺应职业教育立交桥的形势下,经过市场调研于2015年申报成立的,师资力量雄厚,设备条件先进。三年在群益职校就读,四年在电机学院就读,毕业文凭为本科,工学学士学位。
1.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机械设计制造、电子技术、控制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技术应用能力与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将机、电、液技术进行有机融合,在本专业领域相关企业、科研单位生产第一线从事产品的设计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与技术服务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2.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工程力学、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电气CAD、电气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基础、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编程、数控编程与操作、数控加工工艺、液压与气压传动、PLC原理与应用、微机原理及接口技术、机电传动控制、机械工程测试技术、机电系统等。
3.就业与升学
成绩合格直升上海电机学院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园林专业创建于1980年,是我校最早成立的专业,也是我校的传统精品专业,2004年,被评为上海市重点专业。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业专任教师6人,兼职专业教师3人,其中专任教师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1人,具有工程师2人,农艺师1人,技师2人,闵行区骨干教师2人,骨干后备1人。近年来,培养的学生屡获国家级和市级技能比赛大奖,先后有2人在全国技能比赛中获得银牌,在第一至第五届上海市星光计划中职学生技能比赛中,共有6人获得全能一等奖(其中5人为第一名,1人为第二名),3人获得全能二等奖,16人获得全能三等奖,团体第一名2次,团体第二名2次。
园林专业是上海市紧缺专业,享受市政府专业补贴。市场需求量大,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多年来,我校为社会输送了数以千计的园林专业人才,目前大多已成为企业单位技术骨干或领导,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1.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面向绿化景观项目建设、园艺生产管理或服务第一线,从事各类植物景观设计、城市绿地规划设计、植物景观工程的施工与管理、小区环境景观规划设计和管理,以及绿化植物装饰与管理工作的中等技能型人才。
2,.核心课程:
花卉学、园林景观设计、园林测量、园林制图、园林工程施工与管理、植物配置等
3.就业岗位:
植物景观设计师、花卉园艺师、景观工程施工员、园林制图员、园林测量员等
4.合作企业:
上海种业集团、上海闵联园艺有限公司、上海美侬高尔夫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美侬草坪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园林集团等 民族乐器修造专业创建于2012年,是上海市唯一一家民族乐器修造专业,并与上海民族乐器一厂签订了校企合作定向协议,学生毕业后均可进入该厂或其分厂工作,市场人才需求量大,学生就业前景好。
1.培养方向
本专业主要面向民族乐器制作企业或各级各类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文化馆(站)、琴行等企事业单位,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民族乐器制作、维护保管、乐器调律、乐器销售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等应用型技能人才。
2,核心课程
乐器制图与CAD、乐器制作工艺基础、乐器演奏与鉴别、乐器制作保养与维修等。
3.办学特色
订单培养
4.就业与升学
进入“民族乐器修造”班的学生,通过系统性的学习,经考核达到相关课程要求,原则上全部进入上海民族乐器厂工作。同时,企业承诺支持员工在学历和专业方面的继续深造,并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和奖励。
5.企业合作
上海民乐一厂、各分厂及相关合作企事业单位。 本专业主要面向多媒体制作、影视广告、电子商务、会展、传媒、信息、教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一定的计算机基本知识、掌握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安装维护和多媒体制作与应用的基本能力、具有办公自动化信息处理、网页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技能,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等应用型技能人才。
1.主要专业课程:
三大构成(色彩构成、平面构成、立体构成)、组装与维修、办公自动化, Photoshop 图像处理、 Flash 动画设计与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常用工具软件、 AutoCAD 、三维动画设计与制作、visio2003、色彩与构图……等课程。
2.师资配备:
我校通过专任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开创性地建设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优秀的师资队伍。本专业现有 14名计算机专业骨干教师,其中 2 名高级教师, 7 名中级教师,聘请兼职教师 3-5 名,分别为优秀的研究生和专业广告设计人员。
3硬件配备:
本校现有 600 多台高端配置计算机, 12 个计算机实习室, 1 个计算机组装维修实验室,所有专业课程均在在机房授课。
4.就业去向:
面向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司,从事编辑排版、数据处理、网络应用与管理、广告设计、室内装潢、微机组装与营销等工作。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为学校示范校建设的重点专业。目前汽修专业现有专业教师20人,其中高级教师5人,研究生1人,技师3人,高级工7人,国际技师1人,“双师型”素质教师比例达到85%,企业兼职教师比例接近50%,形成了以国际技师引领的专业化、个性化、多层次化发展的师资队伍,引进或培养6名骨干教师、培养1名专业带头人,与行业企业共同打造一支校内外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突出、结构合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优秀专业教学团队,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在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方面起到示范作用。
由于专业性质决定需要大量的实训设施设备。近年来学校与上海幼狮高级轿车修理有限公司合作,创建了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实训中心共有三层,面积达 6000 平方米,包括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实训室、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实训室、汽车电气实训室、汽车仿真实训室、变速器拆装实训室、汽车整车实训室、汽车钣金工实习操作区、车辆检测维护保养区、高档乘用车维修、理实一体化等 20个实训室、区,和 20 辆实训车(2辆高档实训车)。学校现已建成上海通用青年教育课程实训基地(AYEC),创设了汽车文化博览馆,陈列着陈毅市长当年坐过的轿车以及当今最先进的凯迪拉克、悍马、宝马等 16 辆轿车。上海幼狮高级轿车修理有限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派出 11 位国际级技师到校担任教学工作,提升教学实力,成为专业建设的有力支持。
1.人才培养模式 :
在对汽修人才需求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我校确定了以服务于上海市、长三角地区的汽车维修、汽车整车与零配件销售企业为目标,培养一线的汽车机修、电气维修和业务接待人员为特色的专业定位。制定了 “产学一体,双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与知名品牌汽车企业(如上海通用、大众、幼师)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从第二学年开始即采用“产学一体,双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学校和企业两个地方交替学习,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师”共同培养。即学生上实践课时,每次都是由数名企业和本校教师联合授课,按不同项目同时授课,循环教学,进行“小班化”教育,同时借鉴AYEC项目的成熟培养体系,完善汽车维修专业人才培养的内涵建设。
校企合作携手育人,实现了技术与文化的融合,具有完善的校企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和校企共建“教学工厂”的校企合作机制,建成文洋和幼狮2家校内“教学工厂”和30家校外实训基地。
与我校长期合作的通用、大众、幼狮、文洋等,均为上海市龙头企业,他们不仅协助学校布置一流的实训车间,提供几十台各类进口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等教具;还先后派出15位国际技师、高级工程师、工艺方面的能工巧匠到我校担任教学工作,对提升学校教学实力,加强专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2.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情况 :
建立产学合作课程开发机制,完善专业课程体系,引入企业和国外优质培训课程资源,推进专业核心课程改革。推进精品课程建设,重点建设1门市级精品课程,推进2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形成一整套具有示范作用的课程材料,同时通过课程实施发挥实效;依托闵行区职教联盟(集团),遴选并引入企业优秀培训课程资源和国外优质专业课程资源,推进特色课程建设;组建校企合作的教材编写团队,推进校本教材的开发,形成符合中职学生特点的生动活泼的活页式的校本教材,建设教材、实训指导手册合一的“教学包”。教学包的开发将借鉴项目化教材的思路,任务引领、项目驱动,同时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体现教学包的实用性和先进性。校企合作开发3本校本教材。推进教学模式改革,建设多元化学生评价体系,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3,.学生质量和毕业生社会认可度:
由于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质量提升,毕业生深受企业欢迎,毕业生就业形势好,企业满意率高。近年来,汽车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都达到了 98%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和诚实守信等方面予以充分肯定。
4.培养目标及就业去向::
培养汽车能够胜任汽车维修、保养、检测、装潢、管理、钣喷、营销及车辆改造等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从事设备管理、交通安全、汽车租赁等工作。
5.所学课程:
电工学基础、汽车构造与维修、汽车电气设备、汽车故障诊断与检测、汽车钣金喷涂与装潢、电控发动机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使用与技术管理、汽车营销等。 1.专业前景:
本专业的设立就是为了满足汽车销售市场的人才需求。毕业生主要面向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服务企业、保险公司等从事汽车销售服务业务,包括汽车整车及零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维修接待、汽车保险、理赔工作。并有效由于本专业的毕业生主要是从事客户沟通工作,所以对学生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有一定的要求,并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考取汽车营销员资格证等技能证。
2.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汽车技术服务与汽车及零配件营销的能力,能从事汽车销售、营销策划、售后服务管理、汽车及零配件管理、机动车评估、汽车保险及定损,汽车行业技术培训等生产、服务一线工作,并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3.专业能力:
(1)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具备汽车产品市场调查的能力;
(3)掌握汽车结构原理和具备对汽车进行技术评价的能力;
(4)掌握汽车销售的基本原理和销售技巧;
(5)具备汽车零配件入库、仓储及出库的管理能力;
(6)具备汽车销售现场的管理能力;
(7)具备机动车评估与车辆损坏鉴定的能力;
(8)具备汽车售后服务和技术咨询的能力;
4.主干课程:
汽车概论、汽车市场营销学、汽车驾驶与维护、推销与谈判技巧、网络营销、营销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经济法、社交礼仪等。
5.就业岗位: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汽车贸易公司、汽车交易市场、汽车管理机构、汽车维修服务公司、汽车零部件贸易公司等从事汽车营销、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销售服务、汽车维修与养护等工作。
6.职业资格证书:
汽车驾驶证、汽车营销师、汽车维修工、二手车鉴定评估师。
7.招生要求:
身高男1.65m以上,女1.55m以上,外表端庄,口齿清楚,表达能力好。本专业毕业生服务于上海地区,工作环境好,需求量大 我校模具专业创建于2006年,经过几年的发展,该专业已初具规模,目前已有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仿真模拟实训室、普通车工、钳工实训室、数控实训室 , 综合实训室等实训室,模具专业现有专业专任教师9人,兼职教师 10 人,其中专业专任教师高级职称2 人,中级职称7人,双师型教师9人,该专业培养的学生在上海市星光计划比赛中先后有多人获得二、三等奖,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1.培养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模具设计、制造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从事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领域实际工作所需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技术应用人才。
2.核心课程
机械制造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模具制造工艺、模具CAD/CAM基础、模具材料及热处理等。
3.办学特色
校企合作,实境育人
4.就业与升学
毕业生可推荐至机械加工制造、机械设备、模具设计与制造类企业工作。
5.企业合作
恩格尔机械(上海)有限公司、博朗(上海)有限公司、罗信精密零件(上海)有限公司、索斯科锁定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
高分问关于初中生留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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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年02月27日16:40 我来说两句(0)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晚报讯 今后,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可能不能获得学籍。今天上午,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对本市中小学学制、考核与评价、休学、复学、退学;奖励、处分和学籍管理等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该办法将从今年4月1日起试行。
本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5年,初中学制为4年,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该办法对跳级学生作出明确的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对于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可以获得单科免修。
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如果是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本市转学适用于全家迁居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或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生。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新办法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积极也作为留级考察的标准之一,只要高中学生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学生需要留级。该规定明确本市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准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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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教委基〔2006〕7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学业评价制度改革,形成科学、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我们在认真总结,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市教委基教处。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二月八日
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本市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提高,形成科学、完善的学业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及经区县政府登记同意开设的以接受本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学校。
第三条 (主要内容)
本市中小学学制、入学、转学、借读;考核与评价、升级、留级、跳级、免修;休学、复学、退学;毕业、结业、肄业;奖励、处分和学籍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 学制
第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
本市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5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初中学制为4年,即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和九年级。
第五条 (普通高中阶段)
本市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即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
第三章 入学与注册
第六条 (小学入学年龄)
本市儿童的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
第七条(小学、初中入学办法)
本市小学、初中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将小学、初中入学的有关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会公示,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将《入学告知书》及时送达学生家长。
学校不得通过任何书面考试或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学校不得拒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八条 (监护人责任)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须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送达的《入学告知书》的有关要求,按时送被监护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九条(免学和缓学)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报送所属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所辖学校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十条(入学与注册)
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注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高中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位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
在籍学生每学期应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注册者,高中学生作旷课处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应主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指导学生家长按有关帮困助学规定,申请属地政府给予的资助,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第十一条 (班级学额)
本市高中年级班级学额不得超过48人,初中、小学年级班级学额应控制在40人以内,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级学额应在30人以内。
第四章 转学
第十二条 (适用对象)
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市;本区县迁往外区县、或外区县迁回本区县),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须转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第十三条 (申请时限)
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第十四条(申请材料)
申请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原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高中学生还须附高中录取材料等。
第十五条(申请手续)
学生或监护人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中学生转学,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小学生转学,可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学校联系。转学申请经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再到原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第十六条 (学校责任)
接收学校不得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因班级学额原因无法接纳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安排。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未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本市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五章 借读
第十七条(适用对象)
借读生是指非本市户籍、但具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即本市蓝印户口;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高中阶段适龄子女。
第十八条(受理部门)
借读申请人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借读申请,落实就读学校。
第十九条(申请时限)
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
第二十条(申请材料)
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及学生的学籍证明。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有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或健康检查卡。
第二十一条 (相关待遇)
借读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课外活动、帮困助学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本市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免收借读费。
本市蓝印户口、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可根据当年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申请报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进人才子女,在语言适应期(3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已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由学校对其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由学校报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接受其借读。
第二十二条(港澳台地区居民、海外华侨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就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海外华侨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在本市就读,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三条(考核评价要求)
学生应参加学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考核,考核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册。
评价要体现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导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四条(考核评价内容)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考核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社会实践表现,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学习及担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考核评价方法)
考核评价要关注、发现学生成长过程中变化、进步,重视对学生的日常评价,全面、准确、科学的评价学生。评价结果不张榜、不排名次。
学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小学阶段学生不进行期中考试。期末除三、四、五年级语文、数学考试外,其他学科可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和学科要求进行形式灵活多样的考查。
中学阶段学生的期中学业考核,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需考试或考查的学科。期末评价具有阶段总结性评价功能,每个学科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科目按《课程标准》规定执行。
学期总评按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综合评定。
学年总评按两个学期考核评价综合评定。
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应准予补考。补考时间应事先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条(记录方式)
学业评价结果根据《课程标准》规定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记录,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的记录方式要一致,便于学期、学年总评。
第七章 升级留级
第二十七条(升级)
1、各科成绩学年总评全部及格。
2、小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及格外有1门学科不及格。
3、中学生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和其他学科中各有1门不及格。
第二十八条 (留级)
1、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达5门及以上。
2、小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学科中有1门及以上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及以上不及格。
3、中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中有1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不及格;或不及格学科达4门的。
4、高中学生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的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第二十九条 (随班学习)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年级连续留级两次(即在同一年级读完3年)仍不能升级的,可继续随班学习。
第八章 跳级免修
第三十条(跳级)
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历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免修)
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可以单科免修。
第九章 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二条 (毕业)
1、小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包括补考后及格,下同);或语文、数学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含2门,下同);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初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不及格学科在2门以下;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高中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学科有1门不及格;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4、实施学分制学校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5、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统一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并报市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备案和上网公示。
第三十三条(结业)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修业期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肄业)
高中学生学完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中途退学或休学期满未复学的,发给肄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证书遗失)
学生证书遗失,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经核实后可为其出具学历证明。
第十章 休学复学
第三十六条(休学适用对象)
1、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的;
2、学生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习的。
第三十七条(休学申请)
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出国护照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休学证明。
第三十八条(休学时限)
因伤病休学的,小学、初中学生一般不超过16周岁,高中学生一般不超过3年。
因出国探亲等原因休学的,小学、初中学生保留学籍2年,高中学生保留学籍1年。
第三十九条(复学手续)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批准,即可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经核准提前复学的,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四十条(休学延期手续)
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批准后可继续休学。
第十一章 退学
第四十一条(适用对象)
1、学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慢性疾病长期休学,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3、学生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年满16周岁,并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继续学习确有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5、经司法部门判刑或送劳动管教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第四十二条(退学手续)
学生及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四十三条(自动退学)
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第十二章 奖励处分
第四十四条(奖励对象和形式)
市、区县、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采取当众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章)、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四十五条(奖励程序)
凡授予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和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均需学生民主评议推选,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和社区张榜公示。
对学生的奖励,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四十六条(处分类别)
处分一般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高中学生在校期间被司法部门判刑、劳动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间,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四十七条(处分程序)
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处分适当。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处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及家长见面。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或学校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第四十八条(教育帮助)
学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帮助教育。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在1学期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1年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权限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已撤销的处分不进入学生档案。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毕业。
解除劳教或刑满后需恢复学业的学生,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拒收。高中学生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学校可同意其试读一学期,试读期间表现好,未重犯错误,由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恢复其学籍。
第十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十九条 (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学籍管理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将学生各学段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包括入学注册、学科学习评价,拓展型探究型学习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社会工作表现,红领巾争章活动,奖惩记录,体质健康状况和学籍变更等)完整、正确的分类归档,并要落实信息安全措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查阅本人的学籍档案,保障学生对自己学籍信息的知情权。
第五十条 (学生社保学籍卡)
小学、初中、高中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信息采集,指导学生按时申领社保学籍卡。
第五十一条(学生成长记录册)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依据之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实施,具体记载工作由班主任牵头管理,每学期分若干次组织有关教师、班级同学对有关的栏目作出评价并记载,定期(一般四至五周)发给学生、家长交流,每学年结束,发还学生保管。
第五十二条(区县学籍管理工作)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籍管理制度,确定责任部门和专职或兼职干部负责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对本地区中小学学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教育改革试点学校)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备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十年一贯制学校和高中学分制试点学校,继续按改革方案执行。
第五十四条 (试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试行。
发布部门: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08日 实施日期:2006年04月01日 (地方法规)以上就是择校网为大家带来的香港户籍上海国际初中 高分问关于初中生留级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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