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5-26 06: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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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总共有几个校区(各专业新生在哪个校区)
常州大学 总共有3个校区,分别为武进校区、白云校区、西太湖校区。一、常州大学总共有几个校区
武进校区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白云校区地址为常州市钟楼区白云路、西太湖校区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
二、常州大学简介
常州大学 坐落于经济繁荣、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 江苏常州 ,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以及江苏省教育厅与常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为 南京化工学院 无锡分院、常州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江苏化工学院;1992年成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管理的部属院校,并更名为江苏石油化工学院;2002年更名为 江苏工业学院 ;2010年更名为 常州大学 。学校历经44年的发展,现已建成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2020年学校在软科 中国大学排名 中位居全国第129位。
学校以“责任”为校训,秉承“勇担责任,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和“以人为美、育人为本,开放办学、协同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责任意识、专业素养、协作品质、国际视野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现有科教城、西太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0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5亿元。学校设有26个学院,有全日制本科生206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900人,留学生754人。同时设立继续教育学院(李公朴社会教育学院)和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独立学院)。
学校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学科特色较为鲜明,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农学、教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拥有省优势学科2个、省“十四五”重点学科8个,化学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3‰,材料科学、工程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5‰。在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10个学科上榜。
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2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规划教材9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学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江苏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学校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3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2017年捧得“优胜杯”;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5项,银奖3项,铜奖7项,实现金奖“四连冠”,2020年捧得“优胜杯”;荣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2项、银奖3项、铜奖11项。学校在2016-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本科)”和“全国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分列第91位和第44位。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101,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公办示范性高职院校,前身为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全国“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学校,学生 就业率 和 就业 质量名列前茅,近年来,连续荣获“ 江苏 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按各省 考试 院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百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物理等科目类、历史等科目类、艺体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考试院要求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普通类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1、当投档分相同时,“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物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首选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2、当投档分相同时,“3+3”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最高分。3、当投档分相同时,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单科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单科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 社团 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 学习 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①担任学校学生干部、班级干部,加5分。 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加5分;获得校级以上荣誉,加2分。③科技特长或学科特长,省级获奖加8分,地市级获奖加5分。 ④参加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5分。 ⑤获得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组长加5分,组员加2分。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等级记分。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类助学金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订了专门的资助政策,同时年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500多个,对于建档立卡等各类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学费减免。详见《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中路28号(科教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5008、86335009
招生传真:0519-86335009
招生监督电话:0519-86335028
微信: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17江苏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实验学校中考招生计划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市、区主管部门要求及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招生方案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为400名,含各类特长生,不含国际联合课程班新生。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关爱他人,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勤学好问,上进心强,五、六年级品德行为评定为“优秀”的小学毕业生。
2、学习成绩:五、六年级各学科学期成绩评定等第以“优秀”为主。
3、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五、六年级体育学期成绩评定等第“合格”以上,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
三、录取办法
在完成我校正式报名手续的学生中,按以下顺序录取:
1、获大市级及以上“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2、小学五年级两学期和六年级第一学期,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或与此相当的校级荣誉)称号的学生中综合素质表现优胜者。
3、在学生所在小学应届毕业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位列前10%者;
4、所有报我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中,综合素质评价优胜者。
四、工作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常州市区的有关规定,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5:00。
(2)武进区及其它地区的学生,于6月3日至6月6日(每天7:30~17:00)到前黄实验学校图书馆一楼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填写武进区教育局印制并盖章的《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确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5:00。
2、报名手续和规定:
(1)报名时有关录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6日前提供给我校招生办公室。
(2)如实填写报名表,完整无误提供信息,并在报名表的指定位置由家长亲笔签名确认。
(3)根据常州市教育局规定,每名学生限报本市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二)审核汇总
6月17~20日,审核确认最终报名信息。本校招生工作小组将根据录取条件,对报名学生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汇总核准后的名单,统一填写《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三)录取公示
6月22~26日,学校根据录取条件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6月27日,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备案。
6月28日下午3:00,将通过审核的录取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
7月3日,确定录取名单,完成录取工作。
(四)报到注册
录取学生在学校通知指定时间内交费,办理报到手续,收费标准按武进区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逾期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保障措施
本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要求,在学校董事会的领导下,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实施招生各项工作;成立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储建国
副组长:陆嘉伟 王小虎
成 员:姜 锋 杨建忠 庄桃燕 唐晓霞 周培玉 张国平
(二)纪检小组
组 长:陆嘉伟
组 员:毛宇平 王 琴
举报电话:0519-86514001
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属于前黄实验学校校长室。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实验学校
20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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