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东莞市东华中学招生求大神帮助)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4-30 23: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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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一、学校代码:13432

二、办学性质及层次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依托东华理工大学(原华东地质学院)优质教育资源和近 64 年的办学经验,经教育部批准,于 2002 年 5 月成立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以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机构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 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做退档处理;
5、我院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体育、艺术类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专业成绩排名原则录取;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8、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加盖“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同时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电子注册;符合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六、奖助办法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1、为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优秀学生即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8000 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年,还可享受学院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特等 2600 元/年,一等2000 元/年,二等 1300 元/年,三等 800 元/年,以及学习进步奖学金 600 元;
2、学院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贫困学生帮扶体系。表现优秀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200 元/年、3300 元/年和 4400 元/年 3 等级)、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和风险保证金由国家和学校支付)用于顺利完成学业;
3、为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国务院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大学生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当地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和财政厅批准,文史类专业学费 12000 元/学年,理工类专业学费 13500 元/学年,艺术、体育类专业学费 14500 元/学年;专业住宿费:1000 元/学年·人。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 56 号 邮编:344000 E-mail:cjzs@ecut.edu.cn
通讯方式: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 56 号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办电话:0794-8258122 传真:0794-8258122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
东莞市东华中学招生求大神帮助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班数 1、凡身体健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不限)均可报名,按本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招收初一新生共46个班(包括公办班2个,共90人),其中除招收东华小学毕业生外,对外招生19个班。 二、报名时间 2010年5月1日至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东华小学第三校区 四、报名须知 请携带学生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 五 、 入学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10年6月1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测试地点:东华教育集团各校区 3、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六、收费标准 1、公办班学生:每生每学期杂费495(东莞市户籍学生市财政拨款后退费);民办班学生按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期学费8000元。 2、住宿费700元;书本资料、校服、生活用品等费用代收代支;伙食费自理,统一在学校学生食堂用餐。 七、优惠措施 1、音、体、美特长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术科测试成绩优秀,但文化测试成绩未达民办录取线的,可适当降分录取; 2、今年入学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如果报考东华高级中学,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联系方法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长路立新路段 电话:22696993(兼传真) 22659333 转 80035 网站: www.dhcz.com 邮编:523128 去东华的网站上看吧记得采纳啊
2022年东华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秉承“崇德博学、砺志尚实”的校训,不断开拓奋进,已发展成为以纺织、材料、设计为优势,特色鲜明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是中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学校的前身华东纺织工学院建于1951年6月,1985年9月学校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8月,学校更名为东华大学。东华大学成人教育始于1956年,学院依托学校优势,适应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已为国家培养夜大、函授、脱产、网络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4.4万余人,各类培训及继续教育学员3.1万余人。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教先进单位”、“上海市成人高校先进集体”、“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优秀品牌建设单位”等称号。
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成才和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注重基础教育、强调技能培养、结合社会需求为教学目标,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技能证书,成为社会欢迎的专门人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中专、职校、技校);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2023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读学校相关证明);
7、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二、免试入学条件
凡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申请专升本免试入学。
三、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学制、学习年限、上课地点
2022年东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一览表
四、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时间(以上海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
艺术类加试时间:9月下旬—10月中上旬
2、统一文化考试科目
(1)专升本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经管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2)高起本
艺术(文科):语文、数学(文科)、外语、综合(历史、地理)
艺术(理科):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综合(物理、化学)
3、艺术类加试科目:设计素描、设计色彩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和东华大学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学校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成人高考总分成绩(不含数学)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加试总分、单科外语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和东华大学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成人高考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单科外语、数学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符合政策加分和免试入学条件的,按照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和相关程序执行。
4、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时将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和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5、如报考专业上线人数不足20人而无法开班即调剂其他专业;如不同意调整志愿的,则退档处理,不再录取。
六、其它事项
1、学习形式。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制,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校不安排学生住宿。
2、毕业。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准予毕业,由东华大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3、学位。学生提出申请,经审核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东华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4、考核方式。考试(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或考查(大作业考核)。
5、学分互认。符合我校规定的培训证书可与课程学分互认,申请免考相关课程。
6、奖学金。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班级工作优秀奖、社会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在校生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毕业生奖学金,学生可关注评奖条件自主申请。
7、前置学历复查。学校在考生报名时至毕业前将多次查验学生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证件、材料入学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学籍,所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须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考生由于报名时提供了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考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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