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广西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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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白沙、箭盘2个教学点。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60%和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办法

软件工程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4+0”模式进行培养,即大学四年全部在广西科技大学学习,不用出国,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年。本项目列入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当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录取办法

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按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试成绩。

第十九条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符合在校学习者可按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及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如下要求:

(一)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助产(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对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所在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电子信息类(职师班)、自动化类本科专业实行按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模式,两年后将根据社会人才需求、本人志愿和学习成绩分流到相关专业。电子信息类(职师班)分流到电子科学与技术(职师班)和电子信息工程(职师班)两个专业进行学习;自动化类分流到自动化专业、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机器人工程专业三个专业进行学习。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性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5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0元;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校内设置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勤工助学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目。

第二十九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20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联系电话:0772-2687735,2686118(兼传真)

邮 箱:gxgzsjyb@sina.com

网 址:

2022年广西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广西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 工作 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是广西大学,英文名为“Guangxi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93。

第三条  学校开设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医学、 艺术 学等11大学科门类,是广西唯一的国家“ 211 工程”建设学校,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西藏 内地高中班、 新疆 内地高中班、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专业单招、少数 民族 预科班、民族班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是广西大学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教务处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教务处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以顺序志愿进档的考生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不含艺术类),不设置专业级差。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注: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语种要求: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须慎重。

第二十一条  建筑学专业入学后复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二条  报考外国 语言 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符合相关条件者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广西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艺术联考(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科目成绩);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进档考生,在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 高考 总分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本 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获得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资格认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广西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的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不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四章  新生 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 考证 和录取通知 书 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 学费 、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最新审批为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对其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二条  有志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有关专业学生,入学后经报名、选拔,可进入“君武学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学习 ,学校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全程导师制培养,鼓励学生提前进入 研究生 阶段学习。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体育 工作基本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学校每年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将结果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毕业 时,学生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32999

电子信箱:zsk@gxu.edu.cn

网      址:zs.gxu.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以下2014年广西师范学院招生简章由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是广西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0603。学校有明秀、长岗和五合三个校区,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仙葫经济开发区五合大道,邮编:530222。

第三条 广西师范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本专科招生事务。

第六条 有关招生监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科学编制本专科招生来源计划。2014年本专科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的原则。

第九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

第十条 录取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一条 投档办法: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超过我校在相关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到录满为止。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没有分数级差限制。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招生省份有关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对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教学语种。

第十六条 特殊专业的录取办法:

一、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按“达到投档条件,参照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者,按外语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学前教育专业的录取。该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文艺基础。考生必须经过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内容为: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画等。所有本科普通批填报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志愿且成绩达到当年广西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来校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志愿。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专业的录取。该专业为二年制专科,定向招录广西应届高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到壮汉双语小学就业。

1.考生须符合广西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的高考报名,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办法填报志愿。原则要求参加报名的高中毕业生须会讲壮语(包括壮语当地方言),且户籍地为定向培养壮汉双语小学所在的乡镇。

2.高考结束后,由我校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初选,按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官进行面试。

3.我校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5:5 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并对预录名单进行公示,实行提前批次录取。

五、外语类专业的录取。要求考生参加所在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及格”以上。

六、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要求执行。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田径、篮球两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对象和条件:(一)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4年9月1日);(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田径、篮球项目主力队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级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学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选择拟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二级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按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进行录取。

七、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我校的民族预科班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普通民族预科班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入学时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1.少数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A类录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报考我校免费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少数民族;(2)农业户口;(3)应届高中毕业生。

2.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我区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普通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费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于受专业性质所限,我校师范类专业(含职教师资班、小学教育〔壮汉双语方向〕)要求考生男性身高155cm以上、女性身高150 cm以上,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面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我校师范专业(含职教师资班);体育类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音乐学、舞蹈学和广播电视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高女生158cm以上,男生168cm以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2~173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十八条 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以上就是择校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广西科技大学报考政策解读(广西大学招生章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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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区建筑面积6300多平方米,有图书馆、标准化的实验室、音乐教室、星空地理教室、中外文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专用教室;活动区有400米跑道田径场、室内网球场、室内体育馆;生活区有标准餐厅及美式风格标间式公寓,是一所现代化、数字化学校。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都开设了哪些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开设了语言、科学、数学、社会科学、文学、人文艺术、体育健康等罗格斯科校课程,以及相关大学先修AP课程。除了这些,学校好开设了Lower  Secondary、IGCSE、A-level等英国剑桥课程。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优势特色?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美高课程与浸泡式学习、实行选课与走班制、采用小班化与导师制、开设中国文化和文化特色课程、海外直选师资、100%大学升学保障。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有什么特色吗?

马可波罗国际教育学校校园环境优美、美式高中课程的开设、采用走班制度与小班化管理、设置中国文学特色课程、教师从海外优选、100%大学升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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